项逐笔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1次;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Р第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Р3、村务公开的监督:Р(1)村和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Р村设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地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Р(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当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进行审查,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Р(3)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Р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Р(三)“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全面推进“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加强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管理,严格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坚持履行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做到财务收支严把“三关”:即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