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上海、杭州和苏州旅游集散中心运营模式比较研究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旅游企业和交通企业等相关利益群体。苏州旅游集散中心定位为“旅游交通专业站场”,起到“旅游交通超市”的作用,即进入苏州旅游集散中心的游客不仅可以坐上驶往苏州市范围内各个景区的车辆,也可以乘坐中长途车辆前往周边省市的旅游景区,中心还提供导游、景区门票、旅游安排及食宿等服务。经营特色苏州旅游集散中心将营业部设立在车站,使旅游集散中心具备汇集各地来苏和本地出行游客能力。游客在旅游集散中心就地换乘后通过旅游专线到达旅游目的地;将公路、铁路、水上旅游、公交等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实现游客在各种交通方式间的零距离、无缝隙转换。苏州旅游集散中心充分发挥控股股东——苏州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客运网络优势,整合客运站场资源,采取发售联票等方式组织苏州全市及周边地区自助旅游者来苏州旅游。苏州旅游集散中心采取旅游集散站和旅游车分离方式经营,从而使运营成本最小化。另外,通过拍卖旅游线路专营权等方式,调动资本参与交通工具的改进和运营,并注重完善各种配套服务。四、上海、杭州和苏州旅游集散中心运营经验借鉴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双管齐下。作为新兴旅游业态,旅游集散中心的成功运营需要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双管齐下。特别在旅游集散中心成立初期,更需要政府引导,从财政、政策等各方面大力支持。从上海、杭州、苏州已建的旅游集散中心情况看,各地旅游集散中心均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此外,旅游集散中心应走市场化运作之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能光靠政府财政支持,要有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理顺各部门间关系。旅游业是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旅游集散中心管理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实证研究表明:实行政府主管部门“一元化”或建立权威性的协调机构,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无效益的社会成本。比如:在上海,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上海市层面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各区、县、镇政府负责旅游设施和服务保障的协调,这种方式效果也较好。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