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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教育局2016年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必备条件。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二)交流轮岗比例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五、交流轮岗工作方式1、教师个人: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在职教师,均可自愿提出交流轮岗申请。2、学校方面:(1)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区教育局关于交流轮岗工作的文件,动员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交流;按时上报相关材料。3、教师进修学校:(1)各学科研训教师负责提供各校学科教师交流与配备的意见;(2)各学科研训教师负责提供各校及学科教师教学水平排序。4、教育局方面:(1)基础教育科、安全体卫科负责提供各校特色发展方向以及为涵养与彰显特色所需用人情况;(2)行政计划科提供各校新学期事业发展计划;(3)人事科负责核实、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根据各科室及进修学校提供的材料,依据各校编制、各学科教学总体水平、市区骨干分布、全区拟交流教师学科教学水平排序等情况、参考本人申请去向,对交流教师统一调配;(4)统一调配结果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通过;(5)召开校长会议,公布各校交流轮岗教师去向。(6)集中办理交流轮岗教师的调转手续。六、组织管理(一)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各校配合实施。(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各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证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又尽可能体现对教师的人文关怀。(三)各校要实事求是地填报各种报表,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实施。西岗区教育局人事科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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