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滩度假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度假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有关规定,参与度假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项目报建审核并提出意见。(三)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北海市有关规定,对度假区内建设、经营项目的用地提出初审意见。(四)负责度假区内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五)受市国资委委托,对度假区内市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六)负责度假区内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广告审批、社会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七)负责度假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的初审工作;负责度假区内房地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的初审工作。(八)在度假区内设立财政专户,收取、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九)负责度假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十)负责为投资商代办项目所需手续。(十一)负责协调解决度假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一)综合科组织协调管委会日常工作;督查、督办管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协调各科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综合、新闻宣传、保密保卫、接待及管委会资产管理工作。按照财政专户的规定,统筹管理度假区的财政;拟定管委会会计管理制度;负责上级拨给的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二)人事教育科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的人事任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审、人才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管委会的党建、纪检和工、青、妇工作。(三)招商建设科负责度假区项目招商策划筹备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对外招商会议;负责组织与投资商的洽谈及协议的签订。负责入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工作;负责制定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度假区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为进入度假区企业代办工商、税务登记以及规划、土地、报建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