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方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方案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委会第二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主要职责编办主任的责任编办主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持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贯彻措施,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并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组织本单位范围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责任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1.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抓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检查、督促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2.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配合和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3.编办主任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成员1.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2.承担本单位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对公务用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承担本单位办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