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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总结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能按照孤儿进行救助。民政、财政、公安、城管、卫生、教体、团委、妇联、残联、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共同做好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和孤儿救助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和孤儿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二是以保障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为重点,切实维护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拓宽困难儿童认定范围,采取主动救助措施,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和孤儿,困难儿童。(三)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项资金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购买公共服务尚未纳入政府法定购买范围,缺乏制度保障;购买服务项目有待进一步拓展;购买服务项目行为有待规范;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能力有待加强。应明确政府法定购买范围,制订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细化购买的服务项目,便于实际执行;增强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提高道德水平和依法提供服务意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从救助对象分析,大部分属于投亲不着、无钱看病、走失或被盗等有临时困难的,真正长期生活困难的,却自愿在外流浪,拒绝接受救助;由于交通便利,部分流浪人员去而复返,形成重复长期滞留;疯傻苶呆人员打伤施救者或严重丧失辨识能力,只能在医疗机构长久治疗,给社会造成沉重负担.虽然救助机构配备了人员、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因救助用车系协调下属单位旧车,整车性能严重下降,不能满足救助需要。建议上级配发救助专用车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界定施救范围,施救方式,使救助管理有法可依;继续加强民政、财政、公安、城管、卫生、教体、团委、妇联、残联、交通等部门间合作,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尽快建立公民基本信息网络数据库,实现最大救助效果。(四)散葬烈士墓及纪念设施保护补助散葬烈士墓及纪念设施普遍规模小,毁坏严重;陵园内无名坟墓急需维修。应加大资金投入,在充分尊重群众建议和烈属意愿基础上,成立管理保护机构,加大巡查力量和巡查力度,及时进行维修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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