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的所有在校生实行免学费补助。Р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Р民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Р3.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我省财政按6:4比例分担。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区财政供给的中职学校由省级与区级财政按公办中职学校8:2的比例、民办中职学校7:3的比例分担,其中城市户口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90%免学费资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Р4、资金发放:省级以上资金省财政厅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区级资金纳入预算。公办学校不收学费,财政拨付资金到学校;民办学校由区教体局直接打卡发放给学生,学校按规定收费。Р 附件:《宣州区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表》Р附件:Р宣州区学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表Р填报单位名称(公章):宣州区教体局Р项目Р合计Р贫困幼儿家庭资助Р国家助学金Р免学费Р学生数(人)Р资金额度(万元)Р普高人数(人)Р资金额度(万元)Р中职人数(人)Р资金额度Р普高人数(人)Р资金额度(万元)Р中职人数(人)Р资金额度(万元)Р到位资金Р拨付使用Р到位资金Р拨付使用Р到位资金Р拨付使用Р到位资金Р拨付使用Р到位资金Р拨付使用Р到位资金Р拨付使用Р合计Р1388.4Р448.129Р363Р55Р21.78Р2060Р385Р206.4Р644Р93Р24Р166Р10.5Р12.545Р4361Р844.9Р18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