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小组对参加职称申报者进行评定。三、参加职称评审者师德考核不低于90分。(低于90份取消评审资格)四、参加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者,要求本年度聘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及以上管理职位,并且在上一学期班主任(教师、管理岗位)绩效考核评比中排名在全校2/3以上。五、男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上(评审当月、以身份证为准),女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上(评审当月、以身份证为准),或者教龄在20年以上者,以聘任班主任以上管理职位参加职称评审。六、属于学校“青蓝工程”、“当一天学生”等学习对象的教师,必须如实完成相应的工作学习任务,并具备详实的资料。七、个人呈报资料必须属实,凡出现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三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八、教龄在20年以内的,参加职称竞聘者,需具备由学校、上级组织部门安排,指导学生在企业等机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锻炼经历,或者由学校、上级组织部门安排带领学生在企业等机构社会实践经历。九、职称评审计分项目。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者予以量分核算,同一工作获得的表彰以最高一次核算,依次按分数高低予以推评。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1、按照正式参加工作年度算起,每年按0.1分计分。2、符合第八款,实习、实训、实践等工作、学习效果优良、且有佐证材料的,一次记5分。3、国家级表彰每次5分,省级表彰4分,市级表彰每次3分,县级表彰每次2分,校级表彰每次1分,(含辅导学生奖,政府、教育、人事下文表彰,级别模糊的,以下一级核算)。4、班主任考核中,成绩排名前三名的依次加分,3、2、1分。十一、因职业教育工作的特殊性,领导小组难以确定的,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确定。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威宁县中等职业学校。本办法先在行政会议中讨论,再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请各位老师积极讨论,从利于学校工作出发,提出合理化意见。(意见提交在办公室许如才老师汇总上报,意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威宁县中等职业学校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