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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劳动模范管理工作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渠道,定期召开劳模座谈会,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并认真做好劳模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密切及劳模的联系,尊重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缓解他们的思想、心理压力。对劳模来信来访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设专人负责,做到热情接待,每信必回。对遇到特殊困难的劳模,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帮助解决。4、加大劳模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劳模的先进思想和先进经验,通过组织劳模先进事迹报告会或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并利用媒体舆论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模的崇高细想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营造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成为社会的共识和时代的新风。5、认真研究劳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完善和创新培养劳模、选树劳模、表彰劳模、关心劳模的机制。(二)劳模服务1、劳模教育培养主要指对劳动模范进行继续教育培养。通过对劳动模范进行政治思想、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劳模的政治思想觉悟、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积极选送有条件的劳模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劳模素质,加强劳模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劳模的先锋模范作用。2、建立劳模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对省部(委)级以上劳模要每年安排一次健康检查并形成制度。按照属地原则,体检工作由劳模所在省(区、市)工会及区财政、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制定具体措施。同时各地工会积极及当地卫生部门协商,为劳模提供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3、做好劳模休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劳模修养活动方案,力争省部(委)级以上劳模每年带薪休假10天,每3至5年参加一次省级以上工会组织的休养活动。优先安排在关键岗位、关键工种和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的一线职工劳模参加修养。选择环境、设施条件较好的工会疗养院作为劳模休养基地。各级工会疗养院要高度重视劳模接待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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