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财政投入,制定优惠政策,要以经济为纽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进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投资开发农产品。针对目前同一地域、同一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品牌杂等问题,政府要从全局出发,整合品牌资源,淘汰、合并一些组织化程度低的企业,组成行业协会,创立行业集体商标,建立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生产标准、安全标准和营销规则,建立地域性品牌共享机制,提高区域内农产品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主体作用,培育龙头企业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和发展是政府、协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共同合作的集体行为,按照“政府搭台,协会管理,企业主体,合作社参与”的格局发挥各自作用。区域品牌形成后,为了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必须明确品牌主体,品牌主体在品牌投资和运作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拉长产业链。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增加产业链,不断提高农业产业聚集度,获取规模效益,因此发挥龙头企业的主体作用是区域品牌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强化组织管理,提升品牌质量品牌是戴在企业头顶的一圈光环,但它不是一劳永逸的,它的光辉是由消费者和市场决定的,因此开展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维护品牌形象是立足之本。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业标准推广体系,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要求规范生产过程,采集、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等要科学规范质量标准,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推行产品条形码标识,对区域品牌产品以子母商标的办法,可追溯到产品源头,做到产品质量有保证。增强法制意识,维护品牌权益对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注册商标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明确商标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建立严格规范使用公共品牌许可证制度,强化品牌集体组织管理。为区域品牌申请集体商标和原产地域保护提供法律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营造保护品牌的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