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大、中型企业发展战略,引导做大做强农业、林果业、畜牧业等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实施商标品牌带动战略的核心企业圈,增强我县企业的商标品牌辐射能力,产生带动效应。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商标注册调研工作,细化创品牌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负责扶持、培育、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品牌;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产品检测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行为,提升生产企业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农业、林业、畜牧业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负责扶持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农产品、传统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重点培育好、引导好、服务好“XX油鸡”、“克孜尔葡萄”等产品的地理证明商标认证工作,扩大注册商标的覆盖面,促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会同质监部门实施农业标准化工作,扶持我县农业产业化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培育名、优、特产品。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开设商标品牌带动专题栏目,广泛宣传我县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品牌的社会意义和战略意义,增强和提高社会各界的商标品牌意识。财政部门要保障品牌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和激励经费,为实施品牌创建工作的人员培训、品牌宣传、申报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工作提供经费支持,进一步调动企业主动参与商标品牌创建的积极性。招商局和各相关局委办要把创牌纳入职责工作范围内,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和支持企业做到“无标创标、有标创牌”。发改、国税、地税等其他有关部门也应根据自身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品牌创建工作的深入实施。各涉农企业负责各自农产品的商标设计、包装印制、产品宣传等工作。县环保局负责有机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民政局、科技局、气象局、史志办、科协等单位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品牌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