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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乡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实施后将会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使用程序,理顺使用环节,提高使用管理水平,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制定办法的依据《办法》的制定依据: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②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5〕2号。三、制定办法主要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本办法是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5〕2号文件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结合了我县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一是重点规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等主体的权利义务,理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规范住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活动。如本办法对业主需要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向谁反映,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如何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等都进行了表述,规范了使用程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的监管,业主签字表决后申请单位要对业主签字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按10%-30%的比例电话抽查业主签字的真实性,在维修更新改造前对签字表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等措施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障业主利益。三是增加分摊原则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分摊主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使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有理有据,更加科学。四是对维修、更新、改造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不得选聘无工商注册、无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维修和更新、改造规模较大、维修技术难度较高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确保施工质量,维护业主利益。联系人:李文泰联系电话:187537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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