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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核准办事指南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龙泉上寨市场管理局二楼住建局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9023.网络咨询。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站(s.)(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站(s.)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日内制作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在3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至许可日未领取的,即视为放弃。审批结果将在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示”栏目中公布。(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8号;三楼。电话投诉:0876-767424。网上投诉:s.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股;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8号;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西畴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站下载(s.)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附件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核准办事流程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需要补正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申请材料审核结果?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县住建局分管领导5个工作日内复审受理(5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不合格合格修改结果符合要求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获取办理结果不合格通知申请人修改决定公开3个工作日内审定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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