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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连云港室中小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85KB

文档介绍
分。(限报3项)25教学工作量化指标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奖降1档加分。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盖章的课件、录像课、游戏、环境、成长档案、教玩具等评比,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此项累加至5分。2.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分别加5、3、2分。3.获市“333工程”教师系列各层次称号,分别加5、3、2分。(2、3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4.获省、市、县区级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计4、3、2分。5.执教(举办)省、市、县区级公开课(游戏、讲座)分别加3、2、1分,对家长、社区开展各种观摩活动,1次加1分,累加至5分,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累加至3分。(限报3项)(教研人员基层学校示范课、讲座不计分。)25幼儿园考评成绩幼儿园班级管理实绩排序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计20、18、15分(评审时根据幼儿园性质类别具体确定分值)。20科研工作量化指标(论文类限报1篇,课题限报1项)1.获省、市、县区级科研成果奖(核心成员)、表彰等分别加5、3、1分。2.综合对申报人论文著作(论文、专著、教材等)鉴定后分别加15、12、10、8分。(含发表及获奖论文、教育案例及评析、教育叙事征文。)3.主持省、市、县区级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分别加5、3、1分。25合计130备注:1.农村幼儿园指县区以下(不含县区政府所在地)幼儿园。2.表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实绩均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3.所有表彰、获奖等加分项目,除说明外,同项目同年度取高计分,不同项目累计加分,直至该大项满分。除综合表彰外,国家级奖项计分同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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