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五)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结合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向市场主体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法规解读、座谈交流、以案说法等方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强化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自觉性。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信息化建设要求,各级所办案件,要及时录入办案系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三、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执法办案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竞争政策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的需要,执法人员要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规章制度,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加强指导,沟通信息。要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指导。要明确专人收集、整理有关执法行动的工作动态,主动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工商(分)局请于12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查办的案件数据等资料上报市工商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邮箱,市局将择机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工作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