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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临床医学转化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包括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等重点疾病防治领域以及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的健康管理模式进行研究与转化。基地每年必须引进、研发和开展10项填补本地区技术空白的新技术,推广20项基层适宜技术。积极培养或引进与临床医学转化基地建设相适应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建设更趋合理的学专科队伍,并为我市培养相关高层次专业人才。基地建设评审周期为三年。三、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统筹昆山市临床医学转化基地建设的实施,负责制定申报范围和条件、申请和评审、督导和考核。基地建设实施单位制定建设计划和建设方向,根据建设计划,购置用于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开展研究所需的关键仪器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根据建设方向,选准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方案,积极参与国内外医疗市场竞争,加强国内外临床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通用的临床适宜技术。加强项目建设。临床医学转化基地按周期建设、滚动发展、优胜劣汰的原则开展工作。所在单位应在经费、设备、政策及日常管理等方面为建设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对列入临床医学转化基地建设的项目,市卫生局将按建设需要,在经费上给予政策支持,争取列入年度预算计划,予以核拨经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实现临床医学转化基地建设目标所需关键仪器设备的添置,临床重点发展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临床和实验基地建设及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临床医学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等。强化督导考核。市卫生局对评定的临床医学转化基地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为一个评审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实號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未按要求建设的临床医学转化基地,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终期考核不合格和在评审周期中出现重大医疗事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违背卫计委规定的“九不准”并受到查处的或基地内人员受刑事处罚等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撤消其临床医学转化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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