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等违法活动。11、入住人员应节约水电资源,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宿舍室内水电等设施的维修及费用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12、由于安全生产或其它原因,要求入住人员进行宿舍调整或搬离的,入住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13、公司提出要求入住人员注意、整改的事项,入住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提出警告,直至逐出宿舍。四、房租费、水电费收取1、入住人员居住宿舍所耗费的水、电等费用定期缴纳,单间宿舍没有水表的,按每人每月定额水费收取,每季一次由物业进行水电费抄报收取。2、入住人员租住单位宿舍必须按规定缴纳一定房租,由物业进行抄报收取。(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入住条件)中第1点规定,未享受任何房改政策的公司正式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房租费按公房租金标准收取,根据义房委办『2007』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成套公房租金按3.60元/平方米/月,非成套公房租金按成套公房租金的60%收取。当地政府或上级公司有新的租金标准出台时,按新标准进行调整。(2)其他情况的人员按参考标准收取房租费(详细情况见附件二,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3、公司员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在工资中代收。4、外包公司、外单位的房租费、水电费收取方式按协议或商定方式执行。五、退房 1、公司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调离时,须在一个月内退回租住的宿舍,否则不予办理任何其它手续。 2、公司员工按房改政策已分新房时,须在一个月内退回租住的宿舍。3、外包公司、外单位人员使用的宿舍,原居住人员搬离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宿舍退还公司,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再安排新的人员入住。 4、入住人员退房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点财物,结清水电、房租费。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执行。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公司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