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热爱并愿意担任代表工作,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阅读文件,书写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健康状况较好,自1990年以来没有违法生育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选民10人以上联名能够推荐候选人,选民联名范围只限于本选区。政党、人民团体能够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推荐办法法律地位相同,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各选区要在10月6日前将选民联名和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候选人报填选举办汇总并向选民小组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10月10日出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2、重复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依照法律规定,在第一轮提名推荐候选人中,经过几上几下的重复酝酿,讨论协商后,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并与10月1日前报镇选举办,并在10月19日前向本选举选民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四)精心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主要工作:1、开好两个会:a、开好选举工作班子成员、选民小组会议。b、选民小组开好选民动员会。2、广泛宣传正式代表候选人。3、认真组织选民投票,提高参选率。a、复检选民人数和办理委托投票权。b、做好选民参选的组织工作,要求农村选区要有半数以上的选民参加选举工作。c、设置好流动的票箱。4、精心组织选举大会。a、布置好大会会场b、组织和培训好投票选举工作人员(10-15人)、公示人、监票人、计票人等由大会经过。c、进行投票,公布得票情况,宣传选举结果。做好后续三项工作:1、确立代表资格,由乡镇汇总投票结果呈报县选举委员会,由县乡两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代表资格后,颁发代表当选证书。2、做好文体材料归档。3、做好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