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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协议书;□7.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经区建设局备案);□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房屋装修管理规定;□12.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13.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备案的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4.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14.临时管理规约;□15.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16.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17.装修标准;□18.《白蚁预防合同》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未设置公示台;□三、商品房销售现场对购房者的特别提示(未设置的在□打√,已设置的不作任何标记)1.所售房屋享受特殊政策或受政策限制情况;□2.项目周边不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3.项目可否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情况;□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价格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四、网上信息公示及签约服务(未设置的在□打√,已公示的不作任何标记)1.在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在网上公示商品房销售信息。□2.预(销)售的商品房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一套房一标价”进行公示24小时方可出售,价格变动的应及时在网上公示24小时后方可出售。□3.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提供电脑设备,免费为购房者提供商品房网上公示信息查询服务。□4.签约室独立设置并备有专用电脑。□其他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立即改正,整改完毕,报复查,整改期间。请在年月日前将复查情况报我局,逾期未改正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镇街房管所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名:检查人(签名):检查组(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房地产开发企业、镇街房管所、区住建局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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