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办法》.doc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的人员,其获得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Р二、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Р(一)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连续3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2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Р(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达3次优秀或5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Р(三)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才允许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Р被评选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Р(四)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者,应解聘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至少1年以上。年度考核成绩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高一级职务所需任职年限。Р三、其他Р(一)年度考核办法由各部门、各单位依据人事部有关文件和《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甘职改组〔199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年度考核仍使用人事部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时,可另可附页。Р(二)年度考核工作一般应在每年年底完成,有些部门如野外工作单位、学校、体育运动队等,每年年度考核的时间可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Р(三)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评聘工作。Р(四)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高一级职务所需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增加1年。Р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省有关对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的文件不再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