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生什么都管,进而造成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和侵害。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作为当代教师,思想观念必须与时俱进,要彻底摈弃陈腐落后的师生观,树立师生平等观念,尊重学生,充分认识到在人格尊严上师生之间是平等主体,对作为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的学生,应给予加倍的呵护,认真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做到敢于维权和善于维权。为使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和家庭应该培养他们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清楚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这对遏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是非常必要的。当今是日益“走向权利的时代”,只有学生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不断提高,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才能被有效遏止。 4、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学校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树立和强化法制精神,做到依法建章建制,保证校规的合法性。“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已被我国的司法实践所确认。也就是说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应当遵循法律优先原则和法治统一的原则,即下位法的制定必须有上位法的依据,必须与上位法的精神一致,不得与之矛盾,所有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照这一原则,校规、校纪的制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教育,承担着传递人类文明的特殊使命,学校教育只有依法育人,充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才能健康活泼地成长,才能真正成为知识丰富、人格健全的合法公民,成为全面发展的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