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装置”、“漏电保护”、“电焊机”、“手持式、移动式电气”、“照明电气”和“高压试验台站”等。Р“作业环境”部分,设置了6项评定项目,有20条评定内容,评定满分为120分;评定项目包括“厂区环境”、“车间环境”、“库房环境”、“工业梯台”、“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防治”等。Р(二)否决条款:Р为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对应,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工作质量,《通用标准》设置了以下5项否决条款(标注带“*”的评定项目),企业有违反其中一条否决条款的,不得参加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Р(1)无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与营业执照不符,或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Р(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Р(3)考核年度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的;Р(4)未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Р(5)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未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Р(三)加分条款:Р为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引导更多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实践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Р《通用标准》设置了以下4项加分条款:Р(1)通过NOSA体系五星认证、OHSMS18000等国际或行业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Р(2)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且配备比例达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5%的;Р(3)采用目视化、事故树等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且运用效果显著的;Р(4)在评审年度市级、区级安全生产活动中获得奖项的。Р五、评定方法Р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Р2、企业自主评定或外部评审时,都应按照《通用标准》中各项“评定项目”的各个“评定内容”,采取现场查证、资料核对和检查考核的方法,逐项进行。Р3、取样原则;Р(1)企业自主评定时,要对本单位的全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