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扣10分;Р②相关人员未参加培训的,1人次扣2分。Р3.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与教育培训。Р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包括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保管等岗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教育培训。Р查资料:Р相关人员资格证和教育培训档案。Р查现场:Р现场有关人员是否持证。Р扣分≥5分时,否决B级要素。Р①无相关资格证或资格失效人员上岗的,一人次扣3分;Р②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教育培训的,1人次扣2分。Р4.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Р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Р2.新入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Р3.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Р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Р查资料:Р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档案。Р询问:Р抽查从业人员。Р①无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扣10分;Р②从业人员未参加培训的,1人次扣1分。Р3.3Р作业人员要求Р(20分)Р作业人员要符合基本要求。Р不得有未成年人、年龄超过65岁的老人、身体残疾者、有精神障碍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生产。Р查现场:Р现场作业人员。Р询问:Р现场作业人员。Р人员不符合要求的,1人扣3分。Р3.4Р安全文化建设Р(20分)Р一、二级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到企业管理工作之中Р1.设置安全宣传栏进行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并及时更新;Р2.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宣教活动;Р查资料:Р有关安全活动记录;Р查现场:Р从业人员挂牌上岗情况和安全宣传栏。Р①未设安全宣传栏的,扣5分;Р②宣传栏未及时更新的,扣2分;Р③未开展宣教活动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