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日本规定,从1991年起,总质量超过13t的牵引车、总质量超过1 0t的运送危险品的拖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客车都必须安装ABS。目前,国际上ABS在汽车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已成为绝大多数汽车的标准装备。北美和西欧的各类客车和轻型货车ABS的装备率已达90%以上,轿车ABS的装备率在60%左右,运送危险品的货车ABS的装备率为100% 。Р1.3 国外ABS的发展状况РABS理论的提出,是在1928年,最早应用在火车上,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民航飞机开始采用ABS[3]。1936年Bosch公司第一个获得了用电磁式车轮转速传感器获取车轮转速的制动防抱死系统的专利权。1954年,Ford公司将飞机的制动防抱死系统移置在林肯(Lincoln)轿车上,从而揭开了汽车应用ABS的序幕。1973年,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颁布了FMVSS121法规,规定采用空气制动的载货车,必须安装ABS装置。法规迫使大量的汽车装上了ABS,但是ABS的故障带来了大量的使用问题,相继发生了一些制动事故,从而迫使NHTSA不到一年就撤消了FMVSSI21中关于制动距离和车轮不得抱死的要求。上世纪70年代早期和中期,数字式电子技术和大规模集成电路的迅速发展,微处理器向数控电路方向转变,为ABS系统向实用化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在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的推动下,欧洲研制成由数字计算机与电磁阀调节器组成的、较为现代型的电控防抱死制动系统。数字计算机不易受干扰,响应速度快,可以把制动液压循环的次数增加到10余次/S,用以调节制动液压的电磁阀的开启、关闭时间只需要0.004 S,其速度完全可以与数字计算机处理数据的速度相匹配。这种较为现代型的ABS装置,体积小,质量轻,动作更快,控制更准确。1978年,ABS有了突破性的发展,Bosch公司与奔驰公司合作研制出三通道四轮带有数字式控制器的A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