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分钟、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特殊培养培养应按不同病原体定出相应时限规定,但应有临时或初步报告制度;4.有危急值报告制度,报告流程通畅;5.有病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6.为病人及临床医师提供咨询服务;六、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1.参加河北省和唐山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检、血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及特殊项目的室间质评;2.室间质评中出现问题(如不及格项目)须有分析、有处理程序、改进措施,并有记录文件;3.所开展的检验项目按要求有室内质控,有完整的质控记录;、质控品、判断规则等均有规范的文件规定,并能切实得到贯彻执行;有失控记录和失控处理程序;各类检验项目对病人准备、标本采集、保存、传递的要求有明文规定;对不合格的标本有处理规定及程序,及时告知临床医师,并建立登记分析制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制度与机制;接受唐山检验质控中心对检验科工作质量考核;检验标本采集运送和保存符合要求,结果有信息反馈,急诊和重要标本采集时间均有记录。七、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有审核制度1.有检验报告签发和复核规定;2.制定检验结果报告单发放标准;3.以中文形式出具报告。如为英文报告须向临床提供中、英文对照;4.有参考范围与异常结果显示等;八、遵守检验项目和检测仪器操作规程,定期校准检测系统,并及时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1.仪器设备有操作规程和校验标准,及时淘汰不合格的设备与试剂,并有文字记录;2.检测仪器有国家批准或注册的证明文件;3.检测试剂有国家批准或登记的证明文件,特殊情况须具有其质量保证文件,如:批检的检测项目和PCR的检测项目应有标识;,在有效期内使用;5.检测仪器有维修维护保养使用记录;6.有严格校准要求(包括新仪器校准、定期校准、维修后校准);九、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工作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