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财指(农)〔2019〕24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支持做好我省2019年农田建设工作。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上述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尽快拨付资金。安排给贫困县的资金,由贫困县按照黑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的要求,统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社会事业方面支出。具体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19〕51号)执行。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要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拨付后,由你市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超范围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为加强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另行下达。附件:2019年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黑龙江省财政厅2019年6月13日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抄送: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农垦总局、省监狱管理局、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有关市县水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