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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财〔2017〕441号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5 |  大小:318KB

文档介绍
,强化措施,细化流程,压实责任,确保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不漏一人。(二)明确责任各级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健全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建档立卡”信息,做好内部协作分工,逐县(区)、逐校、逐卡确定资助对象,加强系统录入管理,精准到人、不错一人,发放到位。各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完善本部门基础信息中教育相关内容,及时给教育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对教育部门提供的资助对象情况进行比对认定。(三)强化监督各级扶贫、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要广泛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动员学生和学生家长及时申请有关补贴,确保受助对象及时准确掌握受助权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实施方案;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持公示,各校要分别在认定环节和发放环节于本校显著位置公示本学年认定名单和发放名单,公示期分别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河南省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信息采集表2.河南省学前教育政府资助落实情况统计表3.河南省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信息采集表4.河南省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统计表5.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落实情况统计表6.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学生保教费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7.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9.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普通公办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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