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第三级每人每月用水5m³以上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0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计算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实际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实际用水量。2.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级数水量基数价格第一级超计划(定额)用水量20%(含20%)以下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第二级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20%-40%(含40%)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0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第三级超计划(定额)用水量在40%以上超过部分按批准的到户供水价格加收150%的水费(加收部分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超定额累进加价部分水费计算方式:第一级超定额用水量20%(含20%)的实际用水量×第一级水价(不含代收)+第二级超定额用水量20%-40%(含40%)的实际用水量×第二级水价(不含代收)+第三级超定额40%以上实际用水量×第三级水价(不含代收)。3.二次供水:①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对于6层(含6层)以下无论是否需要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免收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对7层(含7层)以上至32层(含32层)以下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收取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0.7元/m3(含加压电费),对33层(含33层)以上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收取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1.00元/m3(含加压电费)。②供水企业未直接抄表到户用户:实行二次供水的物业小区,可加收不超过8%的合理水损和加压电费(到户水价=综合水价×(1+8%)+加压电费)。二次供水加压电费实行限价管理,分别按有屋顶水箱不超过0.3元/吨和无屋顶水箱不超过0.6元/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