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流程(1)选定商品。采购单位凭注册账号或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满足采购需求为前提,以“物有所值”及低价优先为原则,查询并确定意向商品。(2)确认下单。采购单位确认商品后放入购物车,登记送货地址、联系人、支付信息、发票要求、付款方式、服务要求等,进一步补充完善采购需求后下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作为采购单位的要约,请一次性将所有需要在订单内予以明确,采购订单一旦确定,采购单位不得在后续采购活动中提出超过订单内容的要求。(3)接受订单。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订单内容决定是否接受采购单位的订单。供应商拒绝采购单位的订单时,采购单位可重新选择商品下单。(4)合同签订。供应商接受订单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动按照电子订单确定的商品信息、服务内容、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生成电子合同,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及时确认盖章,并进行合同备案。(5)供应商履约。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根据电子订单填写的商品信息及送货地址送货或提供服务。采购单位及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超越合同以外的其他要求。(6)验收评价。采购单位收到商品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商品验收,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确认验收并对商品及供应商履约的情况进行评价。(7)资金支付。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对于约定为一次性支付的,应在验收评价后45日内将采购资金全额支付给供应商,如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