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建设中。5、承包单位应严格每道工序自检,填写工序质量自检表(表A12)。在规定的工序质量控制点,报监理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监督。或按规定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将自检材料报监理人员申请工序质量检验。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进行现场质量检验时,承包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检验。检验工序质量和成效合格,签认工程检验认可书(表B3)。7、对不设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工序可采用查阅承包单位的施工纪录进行检查。8、当施工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停工整改(表B5)。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继续作业者;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苗木、种子及其它施工材料;4非工程施工季节,仍在进行播种或采用裸根苗进行植苗等施工作业者:5擅自变更设计;6将工程转包者;7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者;8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9其它9、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监理日志,逐日记录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工程质量动态以及天气、外部环境对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与生长的影响。10、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并主持质量分析会,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分析质量原因,提出质量解决措施,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会后印发会议纪要。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未通过完工(交工)验收正式移交工程以前,落实护林防火管护措施,配备管护人员,防止人畜破坏,严防森林火灾,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八、质量控制的目的1、质量控制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或主要工序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苗木成活等各项指标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和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质量控制应以质量预控为重点。九、质量控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