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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如果作息时间发生更改(包括临时提前放学),学校负有通知义务,尤其对年龄小自我保护能力差的小学生,家长一般接送上、下学。此期间,小学生脱离监护,极易发生事故,有些学校忽视这方面的信息通报。去年在控制甲型流感时,学校为学生注射抗流感疫苗时,不向家长通报,未征得家长同意即行注射,一旦发生学生个体免疫反应造成伤害,学校也要担责。学校担责情形很多,归纳起来,原因只有两点:一是应尽职责,而没有尽到职责。二是已尽职责但尽职不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虽然只有六十六条,但却用了八十七个应当,告诉学校应当如何搞好安全管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学校在安全管理中既要了解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更要学会预防和避免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为学生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从而把学校打造成一个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美丽的和谐校园。中小学校园,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也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的薄弱环节。中小学生对自然、社会生活认识尚不完整,对自然规律掌握不足,缺乏基本的自我防范能力。因此,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中小学校园应急能力,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设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应急预案具有规划性、纲领性和指导性,是应急理念的载体。但目前许多中小学校无应急预案,即使有也是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一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领导对突发事件管理认识不清楚,存在侥幸心理,编写应急预案敷衍塞责,走形式的较多;二是编写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模拟国家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制作太宏观、太笼统,凸显“粗”和“大”;三是预案体系不健全,相关协调性不强等。总之,面对各种突发事故,幼儿园有必要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响应计划,并对其进行有效的演练和管理,保证事发时能够临危不乱、各司其职、处置快捷,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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