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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乌齐县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178KB

文档介绍
自己说了算,主管部门缺乏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所谓的“出口严”就是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想要处置的话,程序相当繁琐和严格。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要处置规定标准以上的国有资产,首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要提交资产价值的凭证、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文件、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提交单位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等相关资料,这一程序是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特点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出口严”,造成年数很长、长年累积下来的不明原因丢失、报废的固定资产报批难的问题,久而久之,这些已经不存在的固定资产就像“钉子户”一样长久的钉在了固定资产账里。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对资产的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处置审批没有形成制度化,往往产生固定资产账上有但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而实际使用的某些固定资产却尚未作价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较企业来说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加上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认识不到位,造成内部监督环节薄弱。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仅凭经验、惯例办理,随意性较大,业务流程控制往往过于简单;有的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控制度印在纸上,贴在墙上,却未能落实到行动上,成了一种摆设,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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