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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64 |  大小:77KB

文档介绍
、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计费。4.2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规模(平方千米)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备注1小于203.0 220-502.5 350-1002.0 4100-2001.5 5200-5001.2 6500以上1.0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说明:原有标准中的总体规划基价和大纲基价都是15万,存在不合理因素,因总体规划包涵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内容也较之完整丰富,基价应该比大纲有所提高)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3、规划单位资质,城市规划/旅游规划乙级可乘以1.2的系数,城市规划/旅游规划甲级可乘以1.5的系数;4、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的系数,上报国务院审批可乘以2.0的系数;5、其他景区类型(旅游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可参考取费。6、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4.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规划设计计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2、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20%计算面积。4.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序号规模(公顷)计费单价(万元/公顷)备注1小于202.5 220-502.0 350-1001.8 4100-2001.5 5200以上1.2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2、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的系数。3、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10%-20%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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