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规划。(2分)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2分)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严格督查考评。(1分)各乡镇(街道)定期督导检查消防工作,每半年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情况。(2分)各乡镇(街道)制定出台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2分)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级建立消防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分)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实行实体化运作,一级消防工作站站长由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担任,明确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级消防工作站明确不少于1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2分)建立并落实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奖励制度。(2分)部门监管各乡镇(街道)和消安委成员单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2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管理。(5分)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2分)公安机关每半年向本级政府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3分)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达标。(1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3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1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