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6)甲方其他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项。(7)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8)乙方离职后不得将项目、代码及在任职期间的所有项目,存留在其他计算机、移动设备与网络存储中,如发现有遗留、存储,视为乙方违背保密协议,甲方有权力起诉乙方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项目和代码设计与开发成果、资料,出售、给予、保存、泄露他人。(5)乙方保证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如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人员。(6)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3、双方承诺(1)乙方了解并承认,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保存在由乙方维护的服务器上或终端计算机上,并且由于系统维护服务、数据备份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2)乙方同意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保密信息,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传播至甲方不可控制区域。如有造成对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人民币300000元以上的经济赔偿。(3)乙方在离职后须将真实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及网络通讯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给甲方,并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保持与甲方联系。4.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及手印):1甲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