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7日内不更换人的,按甲方要求更换仍不能胜任其职责的;(2)乙方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未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而予以更换的或未经甲方批准脱离现场超过1天的;(3)乙方不按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的;(4)乙方不及时执行甲方代表指令的;(5)乙方不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个管理规定的;(6)乙方不给施工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的;(7)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他条款的。11.2怠于履行工程质量控制工作,造成降低工程设计标准的质量问题或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每出现一次,乙方支付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11.3乙方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工程造价等主要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执行《施工单位和建立单位现场人员签到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或管理制度,检查中违反一次罚款500元。上述各违约金在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第十二条、保修保修的内容和范围: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并对施工内容的质量负有全部的责任及连带责任。本工程保修期五年,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间甲方按下列地址、电话、联系人联系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入现场,根据甲方要求时间进行维修。如甲方按下列方式(或有变动已通知甲方的)未能联系到乙方,甲方委派他人维修,发生的维修费和赔偿费双倍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保修期间联系地址:乙方联系人及固定电话:第十三条、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时,需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乙方施工人员上岗资格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施工资格并且有上岗证和人身保险,无人身保险一旦发生安全意外所有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如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并且双倍罚款乙方。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