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临时借用外单位的持特征作业证的架子工若干名,帮助搭设各楼层防护设施。借用人员到位后,工地立即安排开始搭设作业(该防护栏杆在半年后,由于其他作业的需要,在安全员的同意下,部分被临时拆除了),情况如下:①由于各框架柱之间净距为7米,在其间增设两根栏杆柱,并焊接固定。②设防护栏杆两道,下横杆离地高度0.5米,上横杆离地高度0.9米。③为了美观,所有栏杆统一刷丹红防锈漆一道。根据以上情况,指出该工地的错误做法。 答:①新工人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未经安全技术交底。 ②高处作业设施的拆除不是安全员可以批准的。如果高处作业设施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③栏杆柱间距过大。规范规定栏杆柱间距不应大于2米 ④上横杆离地太低。规范规定上横杆离地距离应为1.0-1.2米 ⑤防护栏杆油漆颜色不正确。根据规定防护栏杆应涂刷红白相间色。 2.某工地安全员检查架子时发现,大部分连墙件已于外墙粉刷时拆除了,架子已有变形,考虑到工程基本结束,脚手架不再需要,安全员下达了脚手架拆除的通知,要求架子工班组立即开除拆除工作,并口头交待了有关事项,特别指出了在拆除过程中要注意下方走动人员的安全,以及尽量避免影响建筑物周围地面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试分析该工地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①该工地在脚手架使用期间错误的拆除了连墙件。规范规定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连墙件。 ②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本案不但允许人员通过,而且还进行其他作业。 ③当工程完成后,必须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确认脚手架不再需要后方可拆除,脚手架拆除必须经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下达正式通知,而本案仅由安全员下达通知。 ④脚手架拆除应制定拆除方案,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而本案无拆除方案,无书面交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