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WORD/WPS格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请分标段分别编制,以下内容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响应函▲;(2)投标(开标)一览表▲(请分标段分别编制,并分标段单独密封)。(3)服务费用减免情况等服务优惠措施▲。(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5)总行或省级分行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原件放在正本中,复印件放在副本中)▲;(6)声明书▲;(7)通过年检有效的金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完税证明)、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8)投标银行经营情况(3年内):2015年—2017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投标人省分行(未设立浙江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的年度综合评价证明材料及2015年—2017年浙江银监局对投标人省分行(未设立浙江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的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其中2017年度的上述两项评价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做无效标处理;(9)投标银行资金安全性指标:投标人总行2017年度的不良贷款率,需提供2017年度投标银行总行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总行或省级分行(未设立浙江省分行的,为杭州分行)公章;(10)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投标人自述概况;(11)投标银行的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上门服务方案和费用情况;(12)投标银行对帐服务方案及服务水平情况;(13)投标银行2015年以来账户服务履约情况: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以来杭州地区类似机关、事业单位账户服务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协议书(合同)、开户证明或服务单位证明等;(14)投标银行的储户风险保障方案,含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15)投标银行情况:在杭州主城区(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