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所报价格均为最高限价,该报价不是服务期限内的固定协议房价,在实际执行中,允许采购人向定点服务单位争取更多优惠。在服务期限内,如定点服务单位给予政府采购的价格高于同期门市价格或其他合法渠道公布的合法、合理公开报价,采购人有权向汕头市南澳县财政局投诉,并依法依规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Р3.3 投标报价分为住宿费、伙食费和会议室租金三部分。Р①住宿费:普通套间每天每间协议价格应控制在 500元以下,标准间和单间价格应控制在360元以下;Р②伙食费:一类会议伙食费每人每天协议价格应控制在150元以下,二、三类会议则应控制在120元以下;Р③会议室租金(包括提供基本音响设备、网络、多媒体演示设备、茶水、做会标、会议横幅及医疗服务等费用):小会议室(20—50人)的每天每间2000元以下,中会议室(50—100人)的每天每间3000元以下,大会议室(100人以上)的每天每间5000元以下。Р4.具体服务需求:Р4.1 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单位须提供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经办人员联系资料(须含手机号码)。Р 4.2 对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须按财务、税务要求出具住宿费等发票,严禁虚开发票,并积极配合协议执行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査。Р 4.3 场所布局合理,方便住宿及会议接待使用。各区域通风良好,各种设备设施良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健全,有专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及人员。Р 4.4 能提供打字、复印、发传真和发送电子邮件、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等商务服务。Р 4.5 提供代售邮票、代发信件、代订机票和车票等服务,根据会议要求能提供医疗服务。Р 4.6 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所,并提供免费停车服务。Р 4.7 能预留餐饮位并提供餐饮服务。Р 4.8 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