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联合主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海岸线修测成果进行评审验收,同时进行工作总结。8.资料整理和成果归档。测量任务完成后,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将本工作所取得的所有资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一式10套进行分别整理归档。五、时间安排全省的海域岸线修测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前期准备阶段。XX年5月基本完成岸线修测前期准备工作,编写,经专家会议论证后,形成,制定,落实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经费,召开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会议,布置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任务。2.试点阶段。200*年下半年在泉州、厦门两市开展海域岸线修测试点工作,年底前完成两市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技术规范。3.全面实施阶段。200*年全面启动并完成全省沿海其余各市、县(区)海域岸线修测、资料整理、图件编绘等工作。4.总结阶段。200*年底进行成果评审验收和全省岸线修测工作总结及扫尾工作。六、组织领导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由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领导,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测绘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具体指导,负责拟定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滤布厂起草全省海域岸线修测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组织研究、协商、解决、处理海域岸线修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海域岸线修测成果。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海域岸线修测工作的领导,各级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海域勘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省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本地区的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成立福建省海域岸线修测专家组,审核各种有关技术文件,对海域岸线修测技术规程、技术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中未尽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七、经费保障全省海域岸线修测工作所需经费由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责解决。省海域勘界办在海域勘界专项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并负责成果的编绘与出版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