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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初期税务筹划分析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45KB

文档介绍
上,企业可以和银行达成不同的还本付息方案,将其中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小的方案作为最佳选择方案。同时还要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计算出不同方案下的现金流出量的流出时间和数额,尽量使现金流出量集中在还款期限后期,这样就可以因为现金流出时间的滞后因素而获得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的好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也是企业筹资的特殊方式。选择经营租赁方式,作为承租方发生的经营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但不得对租入的设备计提折旧。选择融资租赁方式,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企业可以对融资租入的设备计提折旧,这些折旧可以再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应将这两种方式所承担的税负进行比较,同时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方式。四、其他方面的选择纳税人在自主创业时,还要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根据自身所属群体进行纳税选择。我们国家对退伍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刚毕业大学生的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待遇是不同的,所以要结合自身群体属性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应多关注最新的税收动向,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现阶段,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频频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都进行了上调。其中对增值税而言,销售货物的,由原来为月销售额的2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调整为300~500元。对营业税而言,按期纳税的,由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由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调整为300~500元。这些最新的税收规定,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受益是最大的。参考文献: [1]宋霞:《税收筹划》,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年版。(编辑向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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