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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运营投标方案文件标准版污水厂运营协议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72 |  大小:167KB

文档介绍
任何目的之担保保证。如为解决本项目流动资金不足之目的需获得短期融资担保保证时,任何担保保证均应由其投资方予以提供解决。2.4委托运营特许期本项目委托运营的特许期限为:10年,以正式将本污水处理厂移交运营公司经营、管理和维护之日算。此期间亦即运营公司可获得甲方运营服务费付费的时段。三履约条件3.1履行义务的条件委托运营合同已签署并对其各方有约束力,并且所有先决条件已满足或被放弃为甲方和运营公司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先决条件。运营公司按照本委托运营合同第6.2条完成项目设施的接收并签署接收备忘录,是本合同项下运营公司承担项目设施处理污水进水和运营维护管理的义务以及甲方按污水处理完成情况承担付款义务之前提条件。3.2甲方的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期:3.2.1其已获得本项目运营权;3.2.2有权按或取或付原则支付运营服务费;3.2.3如果甲方在本第3.2条项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正确,运营公司应有权根据第15.1条就任何有关损害获得赔偿,且在第14.3条所述的情况下,有权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协议。3.2.4甲方将确保在整个委托运营特许期内: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项目设施用地已由人民政府行政划拨给甲方,其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并将无偿交与运营公司接收后使用,且土地用途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运营公司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在委托运营期内合法、独占性地使用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用地。3.3履约保证3.3.1运营公司应在本运营合同正式签署日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保证运营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项目设施接收和正常运营维护的义务,有效期自特许运营期开始至特许运营期结束止。3.3.2在项目正常履约的前提条件下,当月的履约保证将在一个季度后由甲方返还给运营公司。3.3.3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如果发生非运营公司违约原因造成的项目终止,甲方应在项目终止日后三十日内,解除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给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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