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设备检测,检测中发现的项目设施、设备存在的缺陷或损坏,形成设备缺陷表。移交方应负责修复该缺陷或损坏,接收方可协助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移交方应负责更换严重缺陷或损坏的设施、设备。Р(2)设施、设备移交后,凡在设备供应方保修期内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联系维修。Р(3)移交过程中,若一方对移交资产的设备、设施的性能及完好程度存在异议时,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能力的机构对存在争议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具有最终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Р(4)单设备单次维修费用不超过该设备价的5%,且全年维修费用不超过设备总价的5%。否则,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用的备品备件采购、贮存、领用手续由甲方控制管理。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电机、污水处理设备等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Р 5.项目设施的移交回转Р(1)本协议届满后,乙方无偿将项目设施包括由甲方新购入或者更新、改造的设施、设备交回甲方,同时保证项目设施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Р(2)项目设施的移交回转过程及内容同项目设施的移交过程。Р6.其他Р甲方根据项目自身工期进度提前日事先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确定乙方正式介入项目试运营日期。乙方为了更好的配合甲方对于该运营项目的设备调试及运营调试,可提前派出相关人员介入协助配合。乙方派出相关人员介入后,乙方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Р十、人员安置Р1.托管运营期间乙方负责运行管理人员编制,其中人员岗位安排由乙方自行确定。Р2.本协议提前终止时,乙方在其全部人员撤离前,应确保甲方相关人员具备基本的运行能力,确保项目设备、设施的连续运转天。Р3.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相关人员的住宿以及独立的办公场地(配有基本的办公设施如桌子椅子等)Р4.乙方可根据项目需要适当的保留甲方原有项目操作人员,但是必须按照乙方用人标准进行保留。未能继续留用的人员,由甲方进行安置并负责处理由此产生的劳动纠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