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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209KB

文档介绍
化,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并进行节能优化。b)对影响厂用电、综合厂用电的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进行处理,积极采用先进的调频、LED等技术,选用高效率、低能耗产品,进行必要的改造,以降低设备能耗。检修技改监督a)加强发电设备检修和技改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提高设备健康水平。b)加强节能设备、仪器仪表的检修和技改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的设计效率,使设备长期保持最佳状态。c)加强检修和技改物资管理,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物资材料消耗台帐,做好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6节能技术监督管理一般要求6.1.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节能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节能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节能监督网、节能经济指标考核制度、水库调度管理制度、定期试验(检查)管理制度;对各机组水轮机运转综合特性曲线、发电机效率曲线等与节能工作有关的重要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保存。6.1.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交流经验,了解最新动态,宣贯有关节能监督的标准、规程等。6.1.3不定期召开节能监督工作会,通报本企业节能监督的情况、总结经验,宣贯有关节能监督的标准、规程等。6.1.4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发生引起强迫停运或降低出力的重大缺陷或事故,应立即向省公司、华电电科院单位报告。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应及时分析,提出建议,并上报集团公司,必要时发“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建立和健全设备节能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在电力生产与建设各阶段,对节能指标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等,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水电厂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节能监督的规程、标准和制度等,凡由于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对发现的超标缺陷应及时进行消缺处理,暂时不能进行消缺处理需监督运行的部件,必须经主管监督的总工程师(或生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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