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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征兵工作实施办法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进市体检站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教育仍不改的,将建议由市征兵办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强制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①是在职职工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直至开除;②是从事个体或私营工商业经营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扣缴、吊销营业执照;③是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的,三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予招工、招干,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3、?凡是干涉、阻挠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征集入伍的单位和个人,建议由市征兵办按政策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适龄青年入伍后不安心服役,思想反复,造成退兵的,建议由市征兵办按《XX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退兵的所有费用。二'对村干部奖惩(-)奖励各行政村(社区)有1名适龄青年应征入伍,街道对所在单位的民兵连长每人奖励500元/个新兵,以此类推进行奖励,上不封。并给予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分加1分。(二)?处罚1、?街道明确的适龄青年未能到站体检的,每缺1人扣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分0.2分。2、?发现应征青年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搞自我淘汰的,每发现1人,扣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分0.2分。3、?应征入伍新兵中,有1人因不安心服役,思想反复,造成退兵的,扣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分1分。(三)?奖惩实施上述奖罚,由街道征兵办公室在征兵工作结束后,由街道征兵办公室协调财政所和组织办进行实施。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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