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索赔。四.工程部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工程部经理是建设单位委派的工程负责人,在项目施工阶段工作有最后的决定权,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可书面授权副经理行使经理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副经理还将协同监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1)执行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领导工程部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2)保持与工程建设中有关的部门、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3)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会同监理公司总监审核开工报告。6)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7)参加与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8)审签监理公司所签发的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工命令以及往来公文函件及各种综合报表。9)签署变更设计审查意见。10)检查工程部各业务组的工作情况。11)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初验报告。12)审查工程竣工决算。13)分析项目管理工作状况,做好各项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14)副总经理另外。2.驻地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是工程部派驻施工现场的专业负责人,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项目工作进行管理。1)执行工程部经理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编制所分管事项目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2)按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检查施工单位执行承包合同情况,按监理规划检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3)归口审查各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呈报工程部。4)提出本段范围内的返工、停工命令报告,报工程部经理审批。5)对分项、分部工程抽验和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验收。6)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检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7)关键部位做好旁站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