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成教科组织好中小学、中职学校信息化试点项目的应用管理;局党办做好教育信息化与市政府网格化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协调;教育督导办组织好各地和中小学信息化试点工作经费落实、项目应用的督导检查。3、市教育技术中心设立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办公室和试点项目研究指导小组,并做好全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好信息化试点教师信息化应用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市教科院做好信息化试点中小学学科教师资源应用研究和管理。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风分局和市直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整体推进的方式,开展本地本单位的试点工作。5.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定具体工作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和各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6、各地相应成立县(市区)、学校两级试点项目研究指导小组,每学期开展一至两次交流研讨活动并组织巡回检查指导。(二)提供经费保障。积极争取部、省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试点期间的三年内每年预算专项经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主动争取专项投入,制定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配套措施。各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列支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经费,适度加大资源应用和培训投入。坚持经济、实用原则,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三)建立规章制度。市教育局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以制度推进试点工作。各实施单位、各学校也要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四)严格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市开展试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并把试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信息化工作考核和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建设工作和落实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各地、市直学校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检查督促制度,以保障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