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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化区域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局教育督导室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检查督导;教科院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的推广应用和工作指导;局教师管理科负责对教师教育信息技术能力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层推进;其他处室根据自身的职能,分别负责相关的试点工作.3.装备站(电教馆)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教科院、电教馆、教师管理科分别从网络教学应用、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组织实施、教育科研指导等方面进行相关的技术和业务指导.4.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负责根据《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整体推进或选择试点学校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方式,开展本单位的试点工作.5.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具体工作部门和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二)落实经费.积极争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麻城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落实专项经费,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教育局将对学校信息化建设给予优先支持和奖补措施.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主动争取专项投入,制定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配套措施.各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列支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经费,并不断提高投入比例.要克服"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适度加大软件资源和培训投入.坚持经济、实用原则,做好设备添置和更新,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效益.(三)建立制度.市教育局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以制度推进试点工作.各实施单位、各学校也要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四)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市开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并把其作为对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信息化工作考核和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建设工作和落实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开展工作或工作不扎实和单位予以批评和纠正.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检查督促制度.麻城市教育局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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