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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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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6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220家。这次开展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9家。从整治情况来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均能认识到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自觉按照相关规定从合法渠道进购、台账记录完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流向记录清晰,基本符合规定要求。通过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为;未发现零售企业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超限量销售的情况。个别企业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二、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实效为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沈宏华为组长、副局长张政、徐瑞竹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安县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内容,要求把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三、加强宣传教育,注重防患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召开全县231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海安县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和推进会,会上通报了我国部分地区近期发生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药用渠道流失事件,组织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张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出示身份证宣传画。针对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强化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者依法经营、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理念,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并对存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经营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加强企业自律性,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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