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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学学科省市共建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311KB

文档介绍
应优先解决学科技术骨干的职称聘任。(三)获“江西省省市共建医学先进学科”称号的学科,其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其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凡符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条件者,可优先推荐。(四)获“江西省省市共建医学先进学科”称号的学科,申报省医学领先学科建设计划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五)本实施方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六)本实施方案有关附表由省卫生厅统一印制,《江西省医学学科省市共建项目评审评分表》与《江西省医学学科省市共建项目验收标准》由省卫生厅另行制定印发。附表:申请编号合同编号江西省医学学科省市共建计划项目申请(合同)书学科名称所属学科类别学科代码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盖章) 联系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江西省卫生厅制说明一、本申请(合同)书在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即作为合同书由各方签约。二、申请(合同)书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申请(合同)书一律打印,注意整洁,凡内容填写马虎、不清者将不予受理。三、申请(合同)书一式五份上报。复印请用型号纸,二面复印,中线装订。四、申请医学学科省市共建计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规范填写。本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行政职务从事本学科年限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起止时间所获学位进修或留学起止时间、国别、单位、学习专业备注注:、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起止时间:属研究生者,除填写研究生学习的内容外,还应写明大学本专科或中专学习的内容。、进修或留学起止时间、国别、单位、学习专业:填写对本人来说最重要的一或二次学习内容。、省级、厅级和单位级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请在备注栏内注明。(续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技术职称行政职务从事本学科年限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起止时间所获学位进修或留学起止时间、国别、单位、学习专业备注本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总计总人数医高级职称医中级职称医初级职称医辅助人员其中博士数硕士数护护护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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